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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互聯網進行網路內容審查,這是一種政府行政行為。由於中國政府在實施網路內容審查的範圍、力度和標準有別於絕大多數國家,引起爭議並有一些負面評價。
中國大陸政府和一些中國大陸人認為是中國大陸執法機關對網路中的有害信息執行審查,並對那些違反中國法律的內容進行限制。而另外一些人強烈質疑中國政府的網路審查目的和標準,認為其並非針對兒童保護與社會安全,而是為了封鎖新聞言論,侵犯了言論自由和基本人權,違背了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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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於2007年7月18日發佈了《第20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根據該報告,截至6月底,中國上網人數達到1.62億人,寬頻上網人數為1.22億人,手機上網人數有4430萬。互聯網的普及率達到了12.3%,上網電腦共6710萬台。中國網民在家上網的人數在世界上的排名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二。中國人上網主要是閱讀信息、網路游戲、網路交流與交往、收寄電子郵件,利用網路從事商業活動的人數也在穩步增加。中國的互聯網用戶正以每月5%至6%的速度增長,中國大陸網民人數就很快將達到人口的四分之一,或略超過2億5千萬人左右。有部分專家認為“對於個人通訊和特別是來自海外的信息,從建立互聯網的第一天起,中國大陸政府就開始了網路審查。”近年來,多部為互聯網制定的法律也開始在中國實行。
以互聯網和數碼技術為基礎的新媒體給中國的發展帶來機遇,但卻給當局的言論控制帶來挑戰,也使中國共產黨這個執政黨以及中國政府的封閉式管理產生難題。
2005年4月,由哈佛法學院、劍橋大學和多倫多大學共同組建的“開放網路促進會”(OpenNet Initiative)發表了一份關於中國網路封鎖的研究報告。報告稱:“中國的網路過濾系統是全世界最發達的。比起其他有些國家的類似系統,中國的網路過濾範圍廣,手法細緻,並且效果顯著。整個制度包括多層次的法律限制和技術控制,牽扯到眾多的國家機構,以及成千上萬的政府職員和企業員工。”
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2000年接受邁克·華萊士專訪時說:“我希望人們將從網上學習很多有用的事情,但無論如何,網上有時也有不健康的東西,特別是網上的色情內容──對我們的年輕人傷害很大。”“我們需要有所選擇,我們希望盡可能地限制對中國發展無用的信息。”[1]
有觀點認為金盾工程是由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長子中國科學院副院長、中國網通董事江綿恆所籌建與負責。[2]
中國大陸對網路內容進行審查的原因和方式是多樣、多層次、跨部門的,對網路的審查是從“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到“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中國對國內網站實行審查的具體法律依據詳見外部資料中法規一覽[3]。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在促進互聯網的應用和網路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路的安全防護能力。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依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各種違法活動,為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採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並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利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對接入的境內外網站信息進行檢查監督,拒絕接入發佈有害信息的網站,消除有害信息對我國網路用戶的不良影響。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從而導致在互聯網上查閱違法信息也為違法[6]。而這些被稱為“法律”的文件,本身存在合法性爭議問題。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亦即互聯網視聽服務的企業必須為國有,非國有獨資或者國有控股企業不能再經營互聯網視聽服務。
2007年12月20日,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通過《廣東省電腦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草案修改三稿)》。其中規定: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的緊急情況下,可以採取二十四小時內暫時停機、暫停聯網、備份數據等措施。
1995年以來,中國大陸已經頒佈了60多項法規來規範網際網路活動。在2000年代初政治狀況比較敏感的日子,政府要求網管對法輪功和六四等題材的政治網站進行嚴格封鎖,對國內日益泛濫的色情信息卻還沒有顯示出足夠的關心與重視。自2004年中,這種情況開始有所改變,有關當局開始大力打擊網上色情。
由政府下轄公安部門(主要是網警)、國家安全部門、新聞管理部門、通信管理部門、文化管理部門、廣播電影電視部門、出版部門、保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監控著大陸的論壇、網志、聊天室和私人的即時通訊、電子郵件等互聯網資訊,通常使用域名劫持、關鍵字過濾、網路嗅探、網關IP封鎖、電子數據取證等技術來過濾、獲取有關情報信息;對過濾內容進行判斷,嚴格禁止、刪除“有害”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斷可能會“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的有害信息”。
例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有害”信息;邪教、淫穢類信息以及其它“有害信息”等。
同時對特定人群實行網路監視,並後台阻斷敏感人士的網路通信。
各國都對違反網路相關法律進行處罰和追究,但中國相對更嚴厲,不僅僅是發表、製作政府認為不良信息的人會面臨處罰,甚至閱覽相關信息者也可能依照公安部的規定被行政處罰[6],後一點引發中國國內的爭議。同時,由於發表或傳播網路言論、信息而入獄者(見下文)也為世界最多。
除了被動地封網之外,中國政府也大力發展官方網站,積極進行網上宣傳。香港城市大學的李金銓教授說,中國全部網站的10%是由政府直接建立和經營的,各級政府建立了多個主要新聞網站。
由半公開和公開(如江蘇宿遷市)的消息,政府招收網路評論員,由他們以普通網友的身份,引導“正確導向”,普及“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
2006年5月,有關部門開始招募網路監督員,他們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利用業餘時間監察網路出現的“不文明行為、違法和不良信息”,及時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不定期參加會議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提出監察意見。[7][8]
另外部分網路安全保安分公司招收網路保安員,網路保安沒有執法權,主要通過網路監控,為服務單位及時刪除各種不良信息,及時叫停違法行為,向網監部門報警。[9][10]
早在1997年12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佈的《電腦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用戶在接入單位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填寫用戶備案表。備案表由公安部監製。”在1999年下半年——中國大陸在第一次網際網路高潮時,相關規定開始了執行,要求通過ISP接入網際網路的個人與單位在公安部門備案,留存個人與單位信息(在此之前只是在ISP留存),或者相關信息由ISP向公安部門遞交[11]。2002年後很長的時間裡,相關備案的執行弱化。在2006年7月,重慶市公安局出台了《關於加強國際聯網備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在家中上網須向公安機關備案,否則輕則將被警方警告,重則將被停機半年[12]。雖然早有相關規章依據,但在新一波的網路言論收縮的背景下,該規定引發極大的關註與爭議。可能是迫於輿論壓力,該《通告》在之後的審核中未予通過。
對網路接入、網吧、信息發佈網站、電子郵件甚至游戲等要求實名備案。特別是2005年2月份以來,信息產業部要求境內所有網站主辦者必須通過為網站提供接入、托管、虛擬主機等服務的IDC、ISP來備案登記,或者登錄信息產業部備案網站自行備案。無論是企、事業單位網站,或是個人網站,都必須在備案時提供有效證件號碼。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經營性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必須以實名制履行備案手續。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中國政府採用思科、北方電訊、Sun、3COM和微軟等西方大公司提供的技術來封鎖網路,並命令網路公司幫助政府過濾“敏感”言論。
微軟在中國的MSN博客空間設置了過濾器,Google在其新聞頻道的中國大陸版上拿掉了被中國政府封閉網站內容的存檔,Google在2006年1月推出了 Google.cn ,任何有違背中國政府的內容都被過濾。雅虎中國更被指幫助中國當局調查網上異見人士(見師濤“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案)。
以法規的形式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互聯網內容提供商(ICP)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有害”信息。如發現後,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中國大陸要求網吧上網者實名登記,同時要求網吧必須安裝“網吧安全管理軟體”。
由國務院制定條例要求網吧經營者:
2007年6月3日,國家工商總局通過網站發佈通知,各級工商機關在2007年不得登記新網吧[7]。各地也紛紛出台不再審批新網吧的規定。
各級政府和部門都紛紛建立舉報網站及電話,用來接收對政治、色情暴力等有社會危害內容的網站進行舉報。如公安部公開的舉報電話為010-65283344、010-65207655,舉報網站為http://www.cyberpolice.cn ;中國互聯網協會的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http://net.china.cn/chinese/index.htm 。
然而截至2006年4月24日,公安部的舉報網站上面只能看到寥寥可數的幾條消息,這一方面可能由於該網站缺乏適當維護,另一方面也許是當局不願意公開有關消息。而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的網站則有較多關於已關閉網站的消息。
中國的網路審查技術已發展到了一個非常成熟的地位,通過多手段、多途徑、多層次、分散式的處理,實現了國家級網關的IP封鎖、主幹路由的內容監測、域名劫持、內容發佈過濾、訪問過濾等功能,把大多數網民能接觸到的信息控制在一個較嚴格的水平上。對這些審查技術的反審查技術參見突破網路審查。
各種技術手段如下:
有意見認為,中國大陸的網路審查中的有如下的難點[8]:
與其他國家的互聯網審查相比,中國大陸網路審查有四個突出的特點:
其他國家進行的網路審查,多數通過法律方式進行,即指控信息提供者違反某一法律,然後依法加以關閉。這樣,對於不受管轄的其他國家的網站,網路審查基本上無能為力(儘管有些國家如澳大利亞等強制要求網路供應商向用戶提供過濾軟體,但安裝與否仍是用戶的自由)。與大多數國家不同,中國的網路審查意在防止違規信息流入用戶終端,這雖然不能強制其他國家網站關閉,但依然可以起到作用。
中國網路審查所使用的標準是相當模糊的,表現在違法(規)的標準難以把握。比如到何種程度就會“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何種程度又會“擾亂社會秩序”,何種程度又會“破壞社會穩定”,法規上均沒有明文規定。
作為一名國內的網路使用者,很難自我審查有關的網路內容是否為“有害信息”?討論的內容是否會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國家機密”?向不特定的多數人表達自己的主張是否就會構成“煽動行為”。
也很難預測某一網站會否在某一天被列入封鎖範圍。如果被列入了,也難以知道確切的原因。除了若干特殊的例子(例如Google),似乎很少有被封鎖網站解封的例子。當然,這種模糊性也是相對的,對於若干敏感話題(比如政治、民主類話題),幾乎可以肯定,只要網站涉及了這方面的內容並達到了一定的人氣,就會很快遭到官方封鎖。
也因此,許多中國網路論壇的管理者會以比官方更嚴苛的標準審查管理範圍內的言論。
中國的相當多的網站由於受網路審查被關閉或刪除內容,其中部分網站所有者有異議,但難以尋求覆議與訴訟的途徑。由於監管在程序上缺少明確的界定,誰實施處罰、被處罰違反什麼法律、依據什麼進行處罰都難以明確指認。這種情況在一些學術、法律、維權網站上特別突出[12]。
對網路審查的一部分行為,極少有相關部門表示負責。中國當局在面臨相關詢問時,通常會籠統地說是依法行事,或者表示對個案不知情,不會明確回答由何單位來具體執行與解釋[13]。
對於涉及到有關批評中國共產黨一黨執政的弊端,其他意識形態的宣傳,中共高層領導人犯錯誤的內容會予以一些限制,這種限制體現在推行敏感詞彙過濾系統和由中共各級黨委宣傳部具體監督及執行的涉及政治內容的審核制度。各個網站(根據影響力不同)會採用或接受程度不同的政治敏感詞過濾,過濾的結果是任何出現涉及敏感詞彙的言論不能在網上發表或被替換發表,個人電子郵件或即時消息會被阻擋或刪除——也包括一些與政治無關的內容。
根據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2004-2005年中國互聯網過濾報告》,在大陸,不能登錄的色情網站只占在10%左右,也就是說,90%的色情網站可以登錄,但是要登錄上疆獨、藏獨、六四等政治性網站則是難過登天。[14]
2007年8月23日,河南電信關閉紫田機房,400台伺服器中斷六天。最後被迫移到杭州機房。[15] 8月30日,廣東汕頭中斷了廈門藍芒科技以及中客科技1600多台伺服器,上萬個網站受到影響。9月,四川成都“世紀東方”和廣東汕頭“中客科技”兩家互聯網提供商被切斷服務。中共政府關閉的理由是這些網站出現大量違規的文章。
中國嚴格限制國內一些影響穩定的學術、思想、維權網站,部分國內公網BBS與學術思想維權網站被關閉或限制功能,如:2000年3月31日中國政府關閉由黃琦創辦的大陸網站《天網尋人》;關閉《公民維權網》《憲政論衡》等網站;中國大陸部分高校BBS只對校內IP開放。中國也限制了一些有明顯過激行爲的網站的活動。例如關閉了部分激進反日網站、一些有嚴重排外傾向的網站、曾經在1999年發動網民攻擊美國網站的中國黑客聯盟和中國紅客聯盟等。
國內很多色情的論壇或網站也被取締或者被封鎖,部分人士認為其審查力度遠不如政治網站。
所有境外的民運及法輪功網站、臺灣的大多數政府網站論壇以及部分境外宗教網站被封鎖。對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外內容發佈網站(比如Wiki、網志、聊天室、論壇、個人主頁等服務提供網站),也常常予以封鎖,或者限制其與中國網路審查有衝突的部份功能。例如搜索引擎Google在2002年曾經一度被封鎖長達10天,至今部分功能如網頁快照被限制。
所有網站都受到關鍵詞過濾的影響,出現偶爾不可訪問(比如Gmail)。此種過濾是雙向的,也就是說,國內含有關鍵詞的網站在國外不可訪問,國外含有關鍵詞的網站在國內不可訪問。
進行限制的網站:
大多數國外新聞政治類網站都被封鎖或乾擾,引人關註的有:
據法國的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組織稱,因從事互聯網活動而被監禁的中國人目前已經從2001年時的3人躍升至了2007年的65人[24]。下麵是部分因網路言論被監禁的公民:
中國大陸政府認為由於網路信息質量和真實性參差不齊,比如反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被認為是帶有敵意而建立的,具有煽動、顛覆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內容,在人民的辨別能力不強的情況下,容易受到其影響和蠱惑;被認為容易腐蝕少年兒童心智的色情內容;被認為傳播邪教的內容。所有有必要對其進行管理。中國政府處理此問題的主要手段是封鎖對這些網站的訪問。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說,經過外交部的調查,這些被封鎖的網站內容都是不合法與不健康的,所以予以封鎖。香港南華早報曾引用國安部官員的話說,政府認為:爭取解除網路封鎖的努力是“外國敵對勢力通過互聯網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陰謀。”通常這樣的網站都會涉及六四事件、法輪功(被官方認定為邪教)、色情,臺灣獨立問題以及西藏獨立問題等等。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路局副局長劉正榮曾於2006年2月14日下午針對某些國外網站被封的說法做出解釋。並稱,原因是其刊登了違反中國法律的內容。他說:“有些境外互聯網網站刊登了違反中國法律的內容,主要是淫穢色情或恐怖內容,中國通過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採取了必要措施,這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 並強調,中國沒有針對某一國家或某一網站實施特別標準,中國採取這些措施的信息也是透明的。在中國不能瀏覽的境外網站數量是非常少的,中國與境外的信息溝通是順暢的,境外知名網站都是可瀏覽的。亦沒有任何人僅僅因在互聯網發表言論而被捕。[25]
在中國大陸內外,很多人認為這些措施太嚴厲,阻礙了信息的自由流動,侵犯了公民的言論、通信、知情權利,限制了網際網路本應具有的言論自由和民主精神,這樣的做法會影響中國的互聯網發展,不利於那些發表獨立見解和思想的網站,同時這些做法也迫使一些打“擦邊球”的網站只能通過外逃的方式來獲得生存空間。有人引用《世界人權宣言》 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來維護網上發表文章的權利。
同時反對者認為,審查手段會造成災難,比如在SARS事件初期,政府在網路上嚴格禁止疫情的發佈與討論,導致疫情的進一步擴大和產生更多的傷亡。
不少法規招致批評與反對,公安部33號令第五條認為“通過互聯網……閱讀……不法……內容”為非法,由此導致兩名瀏覽黃色網站的人員被公安部門抓捕和處罰,這一事件引起激烈爭論[26],不少人認為其遠甚於清朝文字獄,建議對此規定進行違憲審查[26]。
針對網吧的嚴格管理,許多人認為阻礙了這一行業的發展和國人利用網路的機會,特別是對於12時以後夜間停止營業和上網吧者必須出示身份證的規定,受到激烈爭議,認為這與保護未成年人沒有必然因果。有言論認為一些部門為了增加一些官方產品,例如軟體和防火用具的銷量而提高許可標準。規範化過程中數以萬計的網吧因此被關閉。
也有意見認為,中國的網路審查由於其標準的模糊性和預先審查,對網路自由構成的威脅和其他國家實行的事後審查是有很大區別的。批評者的意見主要集中於預先審查,而不是依法進行的對違法網站的懲罰和關閉行動。
網路審查使互聯網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凈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未成年人沉迷於網路色情所造成的不良影響。雖然部分學術商業網站並沒有被封鎖,但是諸如CNN/BBC及一些被認為可能散佈對中國中央政府不利觀點的新聞媒體網站無法被訪問和瀏覽也產生了爭議:在這個問題上有些人認為,CNN/BBC等網站的言論有失公允,對中國的一些報道可能帶有偏見,是需要進行審查的;但是也有人認為,審查的同時對國人從其它觀點正常觀看新聞事件以及相關評論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很多中國大陸公民認為,網路審查是妨害個人自由的,是對個人人權的極大侵犯,但由於大陸學生習慣於政府的高壓政策,在普遍的、大量的大陸學生人群中對政治漠不關心,生活中極少有人談起政治,甚至大多數人連自己所在地的領導人都並不十分清楚。所以很少有人能註意到這種網路審查。[來源請求]至於情色網站,目前測試結果是國外大多數的情色網站是都可以訪問的,被封查的只是政治站點。而且國內情色內容的主要傳播途徑是各類P2P軟體,幾乎可以在上面搜索到所有國外情色網站需要付費下載的內容,而且這裡並不禁止未成年人下載。由於大多數中國地區網路對流量並不限制,所以BT等下載方式極其普遍,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情色內容的普及。
一些人認為由於各類破網軟體的流行,中國大陸政府一貫的官僚低效的作風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所謂的網路審查失去意義。有人認為,連網警自己都可能不會相信這些審查真的有用,這只是一個程序而已。但也有相當多的人認為中國政府在嚴厲執行網路審查,這類審查的目的在於阻止大多數網民接觸當局認定不合適的訊息。
2007年下半年開始,中國大陸當局開始陸續封鎖臺灣部落格網站,至今前幾大網站無一幸免。很多人認為,這與今年三月臺灣即將舉行總統大選有關。不過臺灣的業者表示,其實臺灣的部落格網志多半討論娛樂、運動、旅游、美食等生活議題,很少討論政治。他們不理解中國大陸政府的作法。2008年1月4日,臺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勛表示,中國大陸政府封鎖臺灣網站是把雙刃劍,傷害到海峽兩岸人民的利益;他還批評中國政府不以健康、正常的態度對待網路,封鎖網站也多半不給理由,這也傷害中國大陸的網路發展。
中共政府對網路內容進行審查是基於中國社會制度的特殊性,部分民眾對此持支持態度,同時也有持相反意見的人士。在執政黨觀點和部分民眾看來,基於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及政治不被外國各方不同勢力影響的考慮,中國實行這一制度是有一定必要性的,但是也產生了一定消極影響。在追求言論自由的國內外民眾看來,由於中國是世界上僅存的幾個實行社會主義及一黨專政制度的國家,網路審查是有意識的政治操縱。
北京制定了一套要求網路出版商自我審查的規定,違反規定的懲罰可能是關閉網站。與此同時,一些跨國公司、政府部門、大學和其它組織簽署了由中國互聯網協會起草的《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簽署者同意禁止“製作、發佈或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和危害社會穩定的有害信息”。很多公司的搜尋器已有效地濾掉含有“人權”、“法輪功”和“1989天安門”等通常被北京認為具有違法內容的大部分網站。
多人因在網上發表傳播反對批判政府的文章、信息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逮捕。但相當多人認為煽動顛覆罪範圍過大、無煽動對象也能入罪、相關行為如顛覆批評標準模糊、缺少司法解釋、給予政府空間過大。2001年有多人發表網路言論因這一罪名而被逮捕,就此多位學者與律師上書人大要求限制或取消這一罪名,在2003年,多名學者和法律人士簽名要求人大就這一罪名進行司法解釋。
關鍵字過濾給國內的相當多的科研人員,大學師生的正常科研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影響,正常的關鍵詞搜索可能被重置,並在隨後的幾分鐘內相關網站被封禁無法再次瀏覽。這些影響被認為給經常需要到國外技術網站、搜索引擎網站、資料庫網站搜索信息的國內科技人員帶來了相當大的困擾。為了避免過濾系統的干擾,人們想出了一些對策,比如拆字法,同音異形字替代法,符號插入法等等,形成了中國網路上特有的人文景觀[27]。
由於中國大陸當局封鎖連往香港的網站連線,對不少往返深港兩地的學童影響很大。他們在使用深圳家裡的網路連線時,不單有很多網站都被屏障了,就連學校的內聯網站亦在屏障之列。由於現時香港大多數學校都要求學生登入各個網上學習平臺去完成課業,這些屏障措施對學生的學習造成打擊。而學校方面,為了適應這差異,亦要調配額外資源,讓學生在離開學校返回內地的家前,能夠在學校先行完成所有網上課業。
對於較高年級的學生,由於他們在內地的連線所能夠搜尋到的內容比在香港生活的學生為少,這亦影響到他們在功課方面的質素:一方面他們的作業缺乏多方面的觀點;另一方面,內地網站的抄襲風氣熾烈,亦間接對學生的資訊素養造成不良的影響。
因為中國大陸網路審查的模糊性,中央政府對網路資訊的管制,被懷疑很多時候所產生的影響都不只對內地有效,而是不時都會影響到其他地區。例如:2005年1月22日凌晨,在香港的不同網路都不約而同的不能存取《大紀元時報》(與法輪功相關的報紙),而其IP位址就被挾持及重定向到其他不相關的網站去(在 i-cable 的線路被導往日本一家叫柴田的傢具店,教育學院的線路則被導往新英格蘭一個曲棍球的網站),這一事件被很多香港居民認為與中央政府的審查有著直接的關係。
此外,中央方面過去曾多次為了防止內地網民前往香港BBS或網站,從而獲得香港實況或海外事件非官方版本,曾經多次在有爭議事件發生時期(主要以香港政治事件,如香港七一遊行;或國際事件中情況與中央政府所述口徑不一,如中美軍機相撞;或盛傳國內政治情況有變時)。以香港著名的BBS香港網站為例,有多方消息確稱於多次不同時期,由中國官方或所屬機構發出而對其伺服器及DNS Server進行攻擊,使內地、香港或海外的用戶都不能依正常途徑連往該站。並且即使站長多次改變使用的線路,亦不能改善被攻擊的情況。部分與中央立場有異的香港政黨網站或中立的論政、新聞網站亦有相同情況。另外,在香港亦不時不能連上 www.google.com;反而 www.google.com.hk 則任何時候都可以連上。這亦被認為與中央政府封禁與google協議有關,乾擾了 google.com 在香港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