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愛新覺羅奕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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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碩恭親王奕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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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833年1月11日 |
| 去世 | 1898年5月29日 (65歲) |
清恭忠親王愛新覺羅·奕訢(1833年1月11日-1898年5月29日),號樂道堂主人,滿洲愛新覺羅氏、道光帝第六子,咸豐帝同父異母兄弟,道光帝遺詔封「和碩恭親王」。統稱「六王爺」;清末洋務派、總理衙門首領,保守派對其鄙稱「鬼子六」。身後諡「忠」(清宗室諡「忠」者唯奕訢與多爾袞二人)。
目錄 |
道光帝立儲時,在四子奕詝和六子奕訢之間猶豫不決。道光三十年(1850年)以宣宗遺詔封「皇四子奕詝立為皇太子,皇六子奕訢為親王」,遺詔雙諭封是清朝遺詔首例。娶桂良之女為福晉。咸豐朝期間,奕訢的政治地位並不很重要,他只有在1853年到1855年之間擔任領班軍機大臣。1860年,在第二次英法聯軍中,奕訢授命為全權欽差大臣,負責清國與英、法、俄的談判,並且簽訂了《北京條約》。1861年,咸豐帝過世,奕訢與慈禧太后合謀發動辛酉政變,成功奪取了政權,處死贊襄政務王大臣載垣、端華、肅順等人,被授予議政王之銜。奕訢是洋務派人物,支持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人的洋務運動,鎮壓太平天國,人稱賢王。清流派呼為「鬼子六」。
從1861年到光緒十年(1884年),奕訢任領班軍機大臣與領班總理衙門大臣,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初五,遭到編修蔡壽祺彈劾「攬權納賄,徇私驕盈,目無君上」,因遭到慈禧太后猜忌而被革除「議政王」頭銜,但依舊身處權力中心,允許在內廷行走。同治八年(1869年),慈禧太后親信安德海被殺,為慈禧太后所恨。同治十二年,奕訢不同意修治圓明園,更為慈禧所怨。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奕訢所指揮的軍機處進退失據,和戰不定,最後軍隊敗退,慈禧太后藉口「委靡因循」,罷去一切職務,令居家養疾。武英殿大學士寶鋆、吏部尚書李鴻藻、兵部尚書景廉、工部尚書翁同龢同時被貶。一直到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敗戰以後才再度被起用,但當時奕訢老邁,更無鬥志,毫無作為。從1894年到1898年逝世為止,任領班軍機大臣與領班總理衙門大臣。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四月初十日病逝。
根據張玉法所編著之「中國近代史」中的描述,奕訢是所有清廷的文武大臣裡面最具有國際思想的皇族官員。原先是受到林則徐、魏源等人的影響改變思考方式,漸漸的覺悟到中國再不開放就會自取滅亡。但是這種意識在清廷裡面的守舊派可是最要不得的,尤以倭仁等理學士的反對聲浪最大。是故以容閎、奕訢、詹天佑等和接受「新式教育」、「官費留學」的有心改革維新的志士,就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以至於在十幾年後的「戊戌變法」遭到徹底失敗的命運。
其人主張學習外國科技以加強中國軍事實力,於外交上主張保持與歐美列強的和平,支持並開辦了中國早期的近代新式工商業以及政府機關,是清朝洋務運動的中樞首腦。在其擔任政府首腦期間,清朝先後平定了太平天國運動、捻軍以及西部各省的回民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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