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警察


網路警察 (简体)

網路警察簡稱網警,指政府機構中進行網路安全活動的警察。具體的網路職責在中國大陸港台有不同的意義。

目錄

中國大陸

主條目:網路特務

主要指公安部門網監警察國安部門的網路安全人員。耗資幾億人民幣的金盾工程在2006左右,已經開始運行。

網監警察通常使用域名劫持關鍵字過濾網路嗅探、網關IP封鎖、電子數據取證等技術來過濾、獲取有關情報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斷可能會「破壞和妨害中國共產黨統治並控制人民"的一切"有害」信息;查處網路和計算機違法犯罪;備份、調取有關電子證據等。

中國的國安部門亦在國內、外各個討論區、新聞組等地進行信息監察。

以上在國內都稱之為網路警察,但由於他們不時積極介入或干擾進行中的討論,所以一般在境外民眾根本不能把他們跟網特分辨,所以會把他們一併普遍當作是網特的一分子。

另外,杭州公安局亦開始利用QQ網民在網上報案。 [1]

中國大陸以外

在中國以外,網路警察是指一班自願或受薪而在網際網路上的瀏覽區或網上遊戲場所巡查的人。這一班人大多數只是一般的網民。最早的網路警察在美國第二大網路CompuServe出現。他們大多數都是自願性質,一方面保證沒有未成年的參與者進入成人聊天室,另一方面,監察聊天室或遊戲室內有沒有人利用非法手段來在遊戲裡勝出。

最早的受薪網路警察源自香港及台灣。當時由於一位香港少年在網路遊戲天堂》裡被人將戶口內的所有道具透過不誠實方式取走而自殺身亡,引起社會關注。香港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宣佈從商業罪案調查課調撥一批熱愛網上遊戲的警員,聯同遊戲伺服器的所在地台灣的有關方面的警員共同在遊戲內執勤,並接納網民就有關遊戲內的欺詐行為的舉報。

而在台灣,刑事警察局的偵九隊即為專責電腦及網路犯罪的刑事偵查工作。

參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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