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
1982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虽然宪法并未提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关系,但是在实际情况下主席和第一副主席多数时间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相同。
在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设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等领导机关,简称“四总部”。他们既是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又是全军军事、政治、后勤、技术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基本任务是:保障中央军委关于作战和建军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实现。一般,“四总部”的最高长官,都是中央军委的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事实上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是“合署办公”。对武装力量发布的命令一般仅使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名义、或以中央军委的作为统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联合发布命令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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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截止至2007年1月)
十四届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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