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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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部门资料
主任委员 赖幸媛
副主任委员 刘德勋
傅栋成
张良任
成立日期 1991年2月7日
所属部门 行政院
总部 台北市中正区
济南路一段2之2号15楼
网站 www.mac.gov.tw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简称陆委会,为中华民国行政院辖属的政府机构,是对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官方对口机关。

陆委会在香港澳门各设有代表机构。主理香港方面事务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分别以中华旅行社远东贸易服务中心以及光华新闻文化中心的名义运作。主理澳门方面事务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则以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的名义运作。

以前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电子媒体中,陆委会是唯一可以报道中得以原名称呼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部会。其他部会皆遭其单方面修改,如称内政部为“内政部门”等等。不过也有把陆委会称为“台当局大陆事务管理部门”。

目录

成立缘起

随着两岸民间往来益趋密切,双方书信、电信往来及转口贸易额都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其所衍生的问题亦日益复杂。行政院1988年8月,以任务编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协调各主管机关处理有关大陆事务。经一年多的运作,由于大陆事务繁杂及急剧增加的工作量,已非会报形式及少数兼职工作人员所能负荷,兼以政府为了强化大陆政策的决策功能及工作推动的效率,乃于1990年4月间邀集学者专家、民意代表及舆论界人士共同研商筹设专责机关,拟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经立法院在1991年1月18日三读通过,并由总统1月28日公告实施,陆委会乃正式成为行政院所属统筹处理大陆事务的专责机关。

组织体系

分工及职掌

大陆工作组织之分工与职掌

大陆政策有许多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依《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此一部分系属总统的职权,其余则悉由行政院及所属机关负责推动。因此,政府大陆工作体系包括总统、行政院及各相关部会。
除总统、国安会依法对重大之政策行使决策权外,另总统亦依职权,设置必要的政策咨询机构。目前在两岸有关问题上,设有国统会跨党派小组
由朝野各界代表所组成,向总统提供大陆政策相关之咨询及研究意见,为咨询性质的任务编组。
以凝聚全民共识、促进族群和谐、维护台海和平及发展两岸关系为目的之咨询机构。由总统延聘社会各界具代表性人士参加,系总统依职权设置的咨询机制。

一般政策之决策与执行体系

行政院负责一般性大陆政策之决定与执行,在决策过程中,由各机关依其职权承担幕僚业务,由陆委会综合协调、审议;经作成决策后,仍交由各部会执行。
负责全盘性大陆政策及大陆工作的研究、规划、审议、协调及部分跨部会事项之执行工作,并依宪法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 各部会
从事主管业务有关之大陆政策与大陆工作的研究、规划与执行事项。
接受政府委托,处理两岸民间交流涉及公权力之相关服务事宜,并向政府提供实务上之建议,作为决策之参考。

历任主任委员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http://zh.wikisource.org/wiki/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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