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廉冲突


警廉冲突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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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廉冲突香港1977年期间香港警察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之间爆发的冲突。该次事件最终获得平息。

背景

1974年2月,由香港总督直接管理的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取代皇家香港警察的反贪污部。由于当时皇家香港警察正是贪污的重灾区(当时是1970到1972年),因此在廉政公署的努力下,警队被揭发出大量贪污案件。1974年1977年11月,被控涉嫌贪污的香港警务人员达260人。部份涉案警员饱受压力,例如1977年初便有2名被拘留的警员畏罪自杀,使警队内很多人都人心惶惶,害怕自己的旧帐会被揭发,亦加深对廉政公署的仇恨。

经过

1977年10月,廉政公署拘捕140名九龙区警官控以集体贪污罪,后来再拘捕30多名九龙区警官。10月28日,二千多名警务人员在警察总部示威,要求当时警务处处长施礼荣向港府反映,削减廉政公署的权力,一批较激进的警员更冲进制于中环和记大厦的廉政公署执行处,大肆捣乱及伤人。到了11月5日,当时的香港总督麦理浩为了安抚警队,颁布“局部特赦令”,决定指令廉政公署特赦在1977年1月1日以前所有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公务员

虽然警廉冲突大致平息,但部份警务人员得寸进尺,要求全面特赦,甚至解散廉政公署。麦理浩不能忍受,便召开立法局会议,即时修订《警务条例》,规定不接受命令和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的警员会被即时开除,这才使警员被逼就范。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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