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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悠久,爵位随朝代更替有所变化。大致上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爵位制度是帝制的一部份。1912年清朝灭亡后,爵位制度亦被继立的中华民国所废除。
古代日本贵族分为公卿和大名两个系统。701年的大宝律令将官职在四位和五位的官员称为“通贵”,三位及三位以上的称“贵”,乃创立贵族制度。随后由皇族分出藤原氏、橘氏、源氏、平氏四大家族。后又发展出五摄、七清华、九清华等贵族世家等级。地方豪族则发展为大名。1884年实行华族制度,将旧公卿、大名及明治维新功臣分赐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废除了华族制度。
古代朝鲜贵族称“两班”,即东班(文班)和西班(武班)。但是实际上两班更接近于世族,而非贵族。王族子弟封大君和君。其中君王之嫡子称大君,继承人称世子,庶子称君;嫡女称公主,庶女称翁主。1896年大韩帝国仿照日本贵族制度设立亲王及五等爵位。1910年日韩合并后,朝鲜贵族系统转入日本贵族系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废除。
琉球王国的爵位制度分为王子、按司、亲方、亲云上、里之子、筑登之。
汉语中,通常以联合王国和法国的贵族制度为参考,将西方贵族制度依中国爵位分为五个等级,依序是:
西方国家的贵族制度与联合王国的五等爵位相似,但亦有出入,比如:德国的爵位分为15等,波兰的爵位分为4等(没有子爵),匈牙利的爵位分为3等(没有侯爵、子爵)。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封号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
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My Lord(勋爵)”。
苏格兰封爵制度基本上和英格兰相同,唯苏格兰 Lord of Parliament (国会勋爵)等同英格兰男爵,于苏格兰男爵之上。另设传统(非贵族)爵位:
荷兰现有2个亲王家族,31位伯爵、103位男爵、8位骑士。
比利时现有9位亲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113名骑士。
瑞典已于1975年废弃功臣世爵制。
挪威1905年独立后已废弃功臣世爵制。
芬兰贵族制度从属于瑞典的贵族制度。1809年俄国吞并芬兰后,芬兰大公国建立相对独立的贵族爵位等级制度,芬兰大公由俄国沙皇兼任,只册封过伯爵和男爵两等爵位。1918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葡萄牙1910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意大利1947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波兰1918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匈牙利本无皇帝,君主称国王。奥匈帝国时期由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1918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俄国1917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埃塞俄比亚1974年成立共和国后已废弃贵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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