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


贵族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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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最初指的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因权力、财产高于其他阶级而形成的上层阶级。包括军事贵族、世俗贵族、宗教贵族。经过演变,贵族制度在一些国家延续下来,形成了稳定的贵族阶级。与平民阶级相比,贵族阶级享有更多的特权,拥有更大的政治权利。

贵族同其他阶级的最明显区别是拥有爵位。爵位可能是世袭的,也可能是非世袭的。

目录

早期的贵族

15世纪意大利的 Nobleman

古罗马时期,贵族是享有特权的公民。他们和平民阶级相对立、形成特权阶级的公民家庭集团。在公元前400年之前,贵族曾垄断一切官职和圣职。罗马皇帝必须是贵族出身。贵族免服兵役。4世纪以后,贵族逐渐演变成非世袭的荣誉头衔。

西方

西方的贵族制度各国各有不同。欧洲古时王室阶级由上至下可概分如下:(阳性/阴性)

  • Emperor / Empress
  • King / Queen
  • Prince / Princess
  • Grand Duke / Grand Duchess
  • Archduke / Archduchess
  • Duke / Duchess
  • Marquess / Marchioness
  • Margrave / Margravine
  • Count, Earl / Countess
  • Viscount / Viscountess
  • Baron / Baroness

英国贵族系统概分为五等,中译时参考礼记古有之公侯伯子男五等为其译名:

  • 公爵 Duke
  • 侯爵 Marquess
  • 伯爵 Earl
  • 子爵 Viscount
  • 男爵 Baron

另有低级爵位勋爵。另外,更低级的爵位“爵士”不是贵族。

东方

东方由于地理环境差异,因此各地都有不同的阶级制度。如日本皇室、朝鲜的两班、中国的世爵制度、印度的种姓制度

中国自商代施行诸侯封建制度,即类同于西方贵族制。礼记王制曰:“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为王,下辖诸侯。如春秋楚国,本为子爵,因不满其国大爵小,要求周王升其爵位未竟,于西元前704年称王。汉代实行郡县制之后,为安抚改朝换代之功臣,仍时有分封之举,然已不如商周之系统。

日本的贵族封建制度亦久。如大名即地方之贵族,有权分封土地及享有资源。下属的武士,等同于西方贵族所自拥的武装军队。自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效法英制五等贵族系统,使原来贵族能在君主立宪下的上议会有一席之地。此一贵族制在1947年日本战败后取消。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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