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券


金圆券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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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券是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一种货币。由1948年8月开始发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只使用了十个月左右,贬值却超过二万倍。金圆券发行的初期,政府以行政手段强迫民间以黄金外币兑换。由于没有严守发行限额,造成的恶性通胀[1]令民间经济陷入混乱。特别是城市的中产阶级所受的经济损失极巨,令国民党失去原来最重要的支持者,亦是国民党在国共内战中迅速垮台的原因之一。

目录

发行背景

发行金圆券的目的是取代原来流通的法币。法币在1935年起由国民政府发行。抗战期间,由于财政支出增加,法币大量发行。到了战后,国民党为支付与共产党作战的军费,法币的发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战胜利时的5兆569亿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兆元,三年间增加超过一千倍。在政府库存黄金、外币都没有实质增加的情况下,造成了民间的恶性通货膨胀。更曾经有造纸厂以低面额的法币作为造纸的原料获利。宋子文为行政院长时,试图以金融政策稳定法币,抛售库存黄金购回法币。但因为法币发行量仍在增加而没有成果。1948年5月行宪选举后,由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王云五被任为财政部长,开始筹划货币改革。

发行经过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召开中央政治会议,通过由翁文灏、王云五提出的货币改革方案。当晚即由蒋介石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令”,作出全国广播,并公布“金圆券发行法”,主要内容为:

  1. 金圆券每元法定含金0.22217厘米,由中央银行发行,发行总额定为20亿元
  2. 金圆券一元折法币300万元,东北流通券三十万元
  3. 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凡私人持有者,限于9月30日前收兑成金圆券,违者没收。
  4. 全国物价冻结在8月19日水平

与此同时蒋介石派出经济督导员到各大城市监督金圆券的发行。当中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枢,由蒋经国为副督导,实际掌握上海的经济情况。

金圆券的发行初期,在没收法令的威胁下,大部分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民众皆服从政令,将积蓄之金银外币兑换成金圆券。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试图冻结物价,以法令强迫商人以8月19日以前的物价供应货物,禁止抬价或囤积。而资本家在政府的压力下,虽然不愿,亦被迫将部分资产兑成金圆券。在上海,蒋经国将部分不从政令的资本家收押入狱以至枪毙,以作杀一儆百。而杜月笙之子杜维屏亦因囤积罪入狱。蒋经国在上海严厉“打老虎”,曾稍微得到人民对金圆券的信心。

崩溃

以行政手段强迫冻结物价,造成的结果是市场上有价无市。商人面对亏本的买卖,想尽方法保有货物,等待机会再图出售,市场上交易大幅减少,仅有的交易大都转往黑市进行。蒋经国在上海打老虎后来也遇上阻力。蒋经国查封的扬子公司为孔祥熙之子孔令侃所有。蒋经国因宋美龄的压力而被迫放人,其本人亦因此事而辞职求去。物价管制最终失败,在11月1日全面撤销。翁内阁亦在11月3日总辞。

金圆券政策失败的最致命处是发行限额没有得到严守。国民党政府在1948年战时的赤字,每月达数亿元至数十亿元,主要以发行钞票填补,而国民党曾希望得到的美国贷款援助却从来没有落实。金圆券发行一个月后,至9月底已发行到12亿元,至11月9日则增至19亿元,接近初订上限之数。11月11日,行政院修定金圆券发行法,取消金圆券发行限额,准许人民持有外币,但兑换额由原来1美元兑4金圆券立即贬值五倍,降至1美金兑20金圆券。

自此金圆券价值江河日下,一泻千里。当1948年底开始准许以金圆券兑换金银外币时,全国各地立即出现数以十万计抢兑人潮。至1948年12月底,金圆券发行量增至81亿元。至1949年4月时增至5兆;至6月更增至130兆;比十个月前初发行时增加二十四万倍。金圆券钞票面额不断升高,最终出现面值一百万元的大钞,但仍不足以应付交易之需。至1949年5月,一石大米的价格要4亿多金圆券。各式买卖经常要以大捆钞票进行。由于贬值太快,早上的物价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变。市民及商人为避免损失都不想持有钞票(金圆券),交易后或发薪后所取得的金圆券,皆尽快将其换成外币或实物,或干脆拒收金圆券。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继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共产党在6月起宣布停止金圆券流通。国民政府迁到广州后曾继续发行金圆券,新疆等地区亦继续发行,但其价值皆已接近废纸,例如新疆银行就曾发行过单张六十亿元的高额纸钞[2]。到了7月3日,广州政府宣布停止发行金圆券,改以银圆券取代,结束了金圆券的历史。

影响

金圆券的快速贬值及造成的恶性通胀,源自政府的财政及货币政策。国民党政府无视于财力的限制,继续维持战事。政府赤字以印钞票支付,造成急剧的通胀。政府既不能自控通货的发行,只试图以违反市场规律的行政命令去维持物价和币值,最终引致金融混乱,市场崩溃。

受金圆券风暴影响最大的,是城市内的小中产阶级。他们没有大资本家的财力和资源去保护自己仅有的财产,亦不如乡间农民或无产阶级的无产可贬。在金圆券发行初期或被迫、或出于信任政府,将累积所得的财产换成金圆券,在恶性通胀中所承受的损失最大,部分人因而变成一无所有。国民党政府虽然因金圆券发行,搜得民间的数亿美元金银外汇,却失去了国内本来最应倾向他们的阶层:城市人民的信任与支持。

1948年中,国民党在军事上已节节失利,金圆券风暴令国民党在半壁江山内仅余的民心、士气亦丧失殆尽。滥发货币是造成整个国民党政权迅速在大陆崩溃的原因之一。

金圆券与台湾

当时台湾省政府奉命依金圆券发行准备移交保管办法,将台糖总资产1亿2千万美元,划拨4,300万元,将台湾造纸总资产2,500万美元,划拨800万元,使台湾进一步被卷入中国大陆恶化的经济情势中。而当时金圆券一元兑换台币1,835元亦明显高估,中国大陆流入台湾套汇的活动,使台湾面临严重的恶性通货膨胀压力,经济情况更趋恶化。

附注

  1. ^  - 通货膨胀,简称“通胀”,也简称“通膨”。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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