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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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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党: | |
| 籍贯: | 广东省茂名市 |
| 出生: | 1927年5月6日 |
| 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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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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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涵(1927年5月6日-),广东茂名人,1992年至1997年间担任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政治大学法律系毕业,历任检察官、推事、庭长、法院院长、常务次长、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因行事作风鲜活、办事精练,有“法界小诸葛”的称号。1995年2月13日,台湾最高法院宣判吴宅血案,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等三人依“盗匪罪”判处两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当时的检察总长陈涵在短短五个月内三度为全案提起非常上诉,创下台湾司法史记录。陈涵说“不提非常上诉,于心不安”。1997年退休后转任民营机构顾问。
2004年在受邀于“中华商业银行”当“总长顾问”,其子是“太原分行”经理.因力霸集团淘空案而卷入.后因并无牵涉.但其中双生儿子被受利用而接受调查.而陈涵在“前中华商业银行”年薪约24万新台币.检查单位确认并无牵涉.2008年1月双生儿子其时为“太原分行”经理因嫌疑违反证券交易法及银行法但准以交保查获并无犯罪所得.违反证券交易法是厂商融资超贷最后在“太原分行”辨理公司债部份之后力霸集团王又曾利用“太原分行”外汇八忆六仟新台币濳逃故“太原分行”相关主管因违反银行法羁押调查. 陈涵有三子一女,涉案调查是第二儿子在中原大学企业管理系毕业原来是中原物理系转至企管系.因有视璋无法服役在通过考试便至美国攻读商学研究所.回国热心公事参与选举.备受上级重用在“中华商业银行”开设分行.第三子和他是双生.三子曾是检查官,和太太是现任检查官.
|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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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焕彪 - 赵琛 - 王建今 - 石明江 - 陈涵 - 卢仁发 - 吴英昭 - 陈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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