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赖章


陈赖章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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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赖章垦号的申请书(于1709年)

陈赖章垦号是指中国泉州人陈天章、陈逢春、赖永和、陈宪伯、戴天枢于1709年为了合股开垦大台北地区而成立的团体,陈赖章为该综合合股人姓名的该团体名称,并非人名。而此类型以土地开发开垦为主的合股团体,一般来说都称为“垦号”。

“陈赖章垦号”不但是18世纪初台湾最大规模的汉人开垦与事件,也促成了日后的台北北部地区的平埔族迁移、同化与灭绝。

目录

垦号

18世纪初,台湾清治时期的可供开垦的土地以权利分,约略可以分成“无主地”(荒地)和“番地”(大都为平埔族原住民本来拥有的土地)。只要是非熟蕃拥有的土地,一率称“无主地”,地权皆属统治台湾的清廷官方所有。台湾汉人或移民若想于台湾开垦土地,皆须按照既定程序向台湾清朝官府(县衙)申请土地“开垦权”。

该申请首先必须记载开垦范围,地界。申请后,为避免纠纷或侵犯平埔族土地,官府会约略审查并派人会勘,并经数个月公告后,如无人提出异议,才发给“垦照”。而获得该垦照的原申请人,称为垦主。(如陈赖章垦号的垦主即为陈天章、陈逢春、赖永和、陈宪伯、戴天枢等五人)。之后垦主即招佃农从事实际拓垦工作。假使能于秋获等规定期间内开垦成功,向县衙纳粮完税,则可取得该垦地所有权,成为业户或业主。

陈赖章垦号

“陈赖章垦号”乍看之下为人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由戴伯歧、陈宪同、陈逢春、赖永和、陈天章等五人合股组成的开垦组织。其体系下的泉州人,大略包含了俗称泉州三邑与泉州同安人。

本先客居台湾嘉义的这些福建泉州移民,于1709年康熙48年)以该垦号名义向台湾府诸罗县官府申请开垦大佳腊(艋舺)的土地开垦。

而因18世纪初台湾南部地区人口渐多,可耕田地渐少,加上1705年1708年连续三年的饥荒,于是官方批准了陈赖章垦号所提出的该开垦申请,希望借由该垦号的拓垦,增加台湾粮食的供应力,以支应福建的缺粮情况。

垦号范围

陈赖章垦号所申请的地区为台湾北部的大佳腊。其开垦范围面积相当广。文献上所记载为“东至雷里(今万华)、秀朗(今中和)二社,西至八里坌(今八里)、干脰(今关渡),南至兴直山脚(今新店),北至大龙峒沟(今圆山)”

这些地方,除了包含台北艋舺大龙峒大稻埕锡口等现今台北市市中心地区之外,更包括了今日的台北县汐止中和永和八里三重芦洲泰山新庄地区一带,面积广达百平方公里。


影响

陈赖章垦号前往台北开垦后,让本以南台湾为中心的闽南泉州移民势力深入北台湾,也正式宣布清朝官方保护蕃地与平埔族权益的政策的转变。

而该垦号的通过,除了象征清朝默许台湾移民合法性之外,对于台湾民间更有多层面的影响。

以民间影响论,此垦号的通过,掀起了福建泉州人前往台湾谋生的另一波移民潮。台北地区的此移民潮,不但造成该地区许多平埔族的汉化与灭种(如凯达格兰族雷朗族),也造成台北大稻埕、八芝兰、艋舺、新庄等地区,长达一两百年之久的分类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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