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


电视剧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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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是一种适应电视广播特点、融合舞台电影艺术的表现方法而形成的艺术样式。一般分单元剧连续剧,利用电视技术制作并通过电视网放映。

各地惯用简称

台湾,“电视剧”一词泛指不同类型的电视制作,包括单元剧连续剧偶像剧类戏剧等,但基于台湾的文化及语言环境,台湾当地所制作的电视剧一般会较常以“连续剧”一词称呼,至于美国加拿大欧洲所制作的电视剧,只要是以电影方式拍摄,皆以“电视系列剧”,或简称“电视系列剧”称呼之,例如在美国制作的电视剧在台湾通常会称为“美国电视系列剧”。然而,“电视系列剧”一词乃属于地区惯用词,台湾以外的地区对于外国制作的电视剧甚少以“电视系列剧”来称呼。

香港,“电视系列剧”一词所指的是相片集,其中的“影”字跟“摄影”一词的“影”字同义,指相片,因此“电视系列剧”在香港只会解作相片集。至于对电视剧的称呼,香港人一般会称为“电视剧”、“电视剧”,或简称“剧集”。跟台湾的情况不同,“电视系列剧”一词在台湾只会用来指外国电视剧,而“剧集”一词在香港则没有特别代表某地制作的电视剧,无论是香港当地或香港以外所制作的电视剧,都可用“剧集”一词称呼。

除了“剧集”一词外,另一个在香港常用,对电视剧的简称为“剧”,但通常“剧”一字的用法是按不同地区所制作的电视剧而加上该地区的简称连用,甚少单独使用“剧”一字来称呼电视剧,例如日本制作的电视剧会简称为“日剧”、韩国制作的简称“韩剧”、美国制作的简称“美剧”等等。除了在香港外,“日剧”、“韩剧”、“美剧”等简称在中国大陆也十分普遍使用。

播出方式

华人地区之外,世界上其他地区鲜有将电视连续剧在黄金时间做每日连续的形态来播出。原因是一旦收视率持续落下风不易改弦更张,会给电视台造成巨大的业务影响。首将连续剧做每日黄金时间连续播出并成功者为台湾中视之《晶晶》,播出之后因收视与反响上佳,从此成为台湾电视剧播放的最常见方式(即所谓八点档)。此风随后在香港与中国大陆蔓延,且成功至今。纵使如此,在台湾,仍可常见因收视佳而将集数延长,或因收视差而腰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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