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的传播媒体根据《基本法》享有充分的表达自由。而随着资讯发达和良好的新闻自由环境,加上传统印刷及电子传媒均对外开放,香港中、英文及其他语言的传媒事业均发展蓬勃。
截至2005年9月30日,香港共有49份日报和752份期刊(当中包括多份电子报章),还有2家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3家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和13家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另有以公帑营运的政府部门香港电台,以及2家电台广播持牌机构。
香港电讯业科技发达,加上国际间对香港事务十分关注,因此吸引了不少国际通讯社、行销全球的报章和海外广播公司,在香港设立亚太区总部或办事处。在香港印刷和发行的多份区域刊物亦十分畅销,反映香港作为金融、工商和通讯中心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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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23份中文日报、13份英文日报(包括一份以失明人士点字印制的报章)、8份中英文双语日报和5份日语报章(2005年9月30日统计)。中文报章中,有17份以报道香港和世界新闻为主,四份集中报道财经新闻,其余专门报道赛马消息。规模较大的报刊,分销范围远及海外华人社区,有些更在香港以外地区,特别是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发行外地版。
其中,香港一家英文报社与香港盲人辅导会合作,每日出版一份以失明人士点字印制的报章。三份中文日报、一份英文日报和四份中英文双语日报,亦通过互联网发行网上版。
香港是一些亚太区刊物的业务基地,例如《远东经济评论》(已由周刊改为月刊)和多份商业贸易杂志。而一些国际性刊物,如:《金融时报》、《亚洲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国际版、《国际先驱论坛报》和《日本经济新闻》也在香港刊印。
香港的电视广播发展蓬勃,为本地观众和听众提供多元化的服务。香港观众可收看本地和海外逾200条以多种语言广播的地面和卫星电视频道(免费)或收费电视频道。香港也是亚太区的广播枢纽,13个持牌机构通过卫星为亚太区的观众提供逾100条电视频道。随着地面电视广播机构逐步采用数码广播,政府正着手更新现行的规管制度,以配合市场引进崭新科技。
香港设有两家商营电台和多个网络电台。
公营广播电台方面,香港政府自1928年6月28日起开始营办香港电台,现时为本地听众提供7条电台频道,另有共6条电台频道分别由两间商营电台营运。
香港法例禁止民间设立电台,任由政府及大商家霸占大气电波。有见及此,香港不少网民纷纷建立自己的网上电台,最早期的网上电台约于2000年出现。
现在香港主要的网络电台包括MyRadio、开台及讲台等。
香港电台(简称港台;英语:Radio Television Hong Kong,RTHK)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辖下的部门,同时也是香港唯一的公共广播机构及香港广播史上首间广播机构。现任署理广播处长为傅小慧。
广播事务管理局是广播业的法定规管机构,由来自社会各界的九名非官方人士及三名官方人士组成。广管局的主要职责,是确保电视和电台的节目和广告内容,以及技术方面的服务表现,均达适当标准。为此,广管局定期通过电视及电台咨询计划和焦点小组讨论,蒐集公众意见。广管局也负责制定持牌机构必须遵守的有关节目、广告和技术服务的业务守则,并执行《广播条例》中有关竞争的条文。此外,广管局须就声音广播牌照及本地免费和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申请和续牌事宜,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广播政策的目标是通过促进竞争,增加节目的选择和种类,以及利便新颖和创新广播服务的推出,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区内广播枢纽的地位。
民政事务局局长负责制定资讯和有关事务的整体政策。政府新闻处处长则就政府发布政策的方式,以及香港和海外的公关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他们的主要工作目标是确保大能够公开交流资讯,使传播媒介充分了解政府的计划、政策和工作,以及在外地推广香港的形象。
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关顾问,负责政府的新闻、出版和宣传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通过传媒提高市民对政府政策、决定和工作的认识。
政府新闻处辖下设有4个科,分别是本地公共关系科、宣传及推广科、香港以外地区公共关系科和行政科。
本地公共关系科督导政府各局和部门新闻组工作。该科找出争议所在,指引各新闻组制定公关策略,加以监督,并提供意见。
本地公共关系科辖下的新闻组全日24小时与传媒保持直接联系,向63家报馆、通讯社、电视台、电台及其他机构发布政府消息。该组负责撰写中英文版新闻稿,并利用新闻资讯电脑化系统传送给传媒机构。此外,“数码图片系统”可让新闻机构查阅和下载政府图片。该组亦提供全日24小时的新闻查询服务。
大众传播研究组制备中英文报章、电台和电视台的每日新闻及社评摘要,并就政府关注的事项编写专题报告。
宣传及推广科负责协助各局和部门在香港和香港以外地方举办宣传活动。大部分政府刊物的出版、创作设计和摄影工作,也由该科执行。
宣传及推广科编印和发行印刷品约5,000项,并出版各类政府刊物,包括香港年报。该科每年发行大量免费派发的印刷品,包括小册子、单张、手册、海报和各类政府表格。宣传及推广科也通过销售小组的销售处和网上“政府书店”,售卖政府出版的书籍及各类印刷品,2004年的销量约为63万7470份。
香港以外地区公共关系科协助制定和推行政府的海外公共关系及联络沟通策略,并就有关策略提供意见。该科辖下的海外公共关系组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紧密合作,密切留意香港在海外的形象,加以推广。该组又推行访客计划,邀请外地新闻从业员访港,让他们进一步认识香港。该组向94家驻港外国传媒机构提供服务。访港记者如须索取资料,或要求采访任何人士,该组会提供协助。
此外,该组又统筹制作有关香港的宣传品,在世界各地派发。
香港品牌管理组负责宣传香港的形象标志——香港品牌。香港品牌是推动香港成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台阶。香港品牌管理组与政府部门和私营机构合作,在海外和香港举办有关“香港品牌”的推广活动。
探访事务及国际会议组统筹政府新闻处的“访客赞助计划”,代表香港特区政府邀请港外的具影响力人士和政策制订者来港访问,以增进他们对香港的了解。该组也为其他以私人性质访港(即访港活动非由“访客赞助计划”资助)的贵宾安排访港行程。
探访事务及国际会议组统筹“海外讲座计划”,以加强外国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此外,该组又协助各局和部门物色适合在香港举行的国际会议。
目前,政府各局和部门均设有中英文网页,并就特别活动或项目设立专题网页。“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是香港特区政府的主网页,所有政府网页均可由该主网页接达。
“政府资讯中心”提供各类资讯,包括全日24小时即时新闻、咨询文件及其他专题资料,方便市民了解香港的最新发展和取得重要的资讯。市民也可通过网站,使用各部门和机构一系列的电子化服务,包括递交报税表、预约申请智能身分证、缴交政府收费、购买政府刊物等。
政府新闻处制作的“香港政府新闻网”(http://www.news.gov.hk)是香港特区政府在互联网上的电子报。这个互动多媒体网站可以迅速向市民提供全面的政府消息、观点及资讯,大大增加了政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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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香港基本法表明香港传媒可享有言论自由,但近年为了要迎合当局及大陆政权,香港传媒自我审查程度越来越严重。普遍而言,香港传媒的自我审查表现如下:
这些表现尤在成报、东方日报、星岛日报及亚洲电视较为显著,而带有中共色彩的文汇报、大公报则一直都有以上表现。
2007年6月,以培训新闻从业员著名的树仁大学新闻系学生访问行将离任的许仕仁,后来被传媒揭发香港政府新闻处有份安排此次访问。舆论指政府粗暴干涉此次访问,斵伤新闻自由。
2006年香港东区区议员曾健成的民间电台拟申请无线电频道牌照遭电讯管理当局无理拒绝后竟遭警方及电讯管理当局打压,多名有份在民间电台发言的嘉宾遭到当局检控。虽然香港当局在2008年1月10日的判决裁定"电讯条例"违宪,但当局仍拒绝撤销被控“非法广播”人士的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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