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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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朝鲜发生东学党事件,清朝应朝鲜要求下派兵进入朝鲜,并依照中日天津条约,知会日本有关行动。事件平息后,日方拒绝撤兵,后来更突袭驻守于朝鲜的清军。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战。由于该年是甲午年,故是次战争又称中日甲午战争。其后中国战败,故清廷最终向日本求和。
主要内容参考自马关条约原文[1]。
日本在甲午战后得到朝鲜已脱离其宗主国清朝的国际证明,实质上,令中国东北失去了屏藩及中日之间的缓冲地带。朝鲜其后更被吞并,成为日后日本继续在亚洲进行侵略及发动战争的跳板。而台湾及澎湖列岛的割让,更增加了中国南方的军事威胁。此外,日本在战争中打败中国,增加了日本军事扩张并最终吞并中国的信心。
甲午战败及马关条约的签订令全国震撼。有识之士明白单靠片面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不足以抵抗外敌的入侵,提出改革政治制度。康有为及梁启超于是推动维新运动,在北京发起举人联署签名,要求清廷拒和、迁都、变法,史称“公车上书”。另一方面,持续的对外作战失利令人民知道清廷腐败无能,故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运动亦展开。革命的主张是推翻满清,建立共和政体。
传说李鸿章曾上书慈禧太后“台湾乃蛮荒漳疠之区,蛮荒之岛,鸟不语,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岛上化外之民,男无情,女无义,弃之不足惜”[1][2]。
此事并不见于已知的任何书面资料,仅以网络流言模式流传甚久,应为好事之徒的伪托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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