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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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签字时的情景

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目录

背景

中日双方代表在日本下关的“春帆楼”展开和谈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马关条约

1894年朝鲜发生东学党事件,清朝应朝鲜要求下派兵进入朝鲜,并依照中日天津条约,知会日本有关行动。事件平息后,日方拒绝撤兵,后来更突袭驻守于朝鲜的清军。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战。由于该年是甲午年,故是次战争又称中日甲午战争。其后中国战败,故清廷最终向日本求和。

主要内容

  •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是“自主独立国家”;中国不再主张朝鲜之宗主国
  • 中国将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辽东半岛给予日本[注 1]
  •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二万万两)。
  •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 中国给予日本和英、美等国一样的最惠国待遇
  •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 台湾澎湖地方人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限满未迁者,酌宜视为日本居民。
  •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主要内容参考自马关条约原文[1]

影响

日本野心坐大

日本在甲午战后得到朝鲜已脱离其宗主国清朝的国际证明,实质上,令中国东北失去了屏藩及中日之间的缓冲地带。朝鲜其后更被吞并,成为日后日本继续在亚洲进行侵略及发动战争的跳板。而台湾澎湖列岛的割让,更增加了中国南方的军事威胁。此外,日本在战争中打败中国,增加了日本军事扩张并最终吞并中国的信心。

推动变法及革命

甲午战败及马关条约的签订令全国震撼。有识之士明白单靠片面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不足以抵抗外敌的入侵,提出改革政治制度。康有为梁启超于是推动维新运动,在北京发起举人联署签名,要求清廷拒和、迁都、变法,史称“公车上书”。另一方面,持续的对外作战失利令人民知道清廷腐败无能,故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运动亦展开。革命的主张是推翻满清,建立共和政体。

轶事

传说李鸿章曾上书慈禧太后“台湾乃蛮荒漳疠之区,蛮荒之岛,鸟不语,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岛上化外之民,男无情,女无义,弃之不足惜”[1][2]

此事并不见于已知的任何书面资料,仅以网络流言模式流传甚久,应为好事之徒的伪托创作

备注

  1. ^ 由于马关条约中规定将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危害了沙俄东北的权益,故于马关条约签署后六天则受俄罗斯法国德国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于是被迫同意归还辽东半岛,但清廷须缴付三千万两“赎辽费”作为补偿。

参考资料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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